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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公布义务教育教师绩效考核办法 师德第一

作者:未知 2009-09-18 14:04:00 283 来源: 中国教育新闻网—中国教育报
本报讯(记者 程墨)教师绩效考核和师德相关联、收入不再与升学率挂钩。近日,湖北省教育厅公布了《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指导意见(试行)》,明确了绩效考核标准。据悉,这一考核结果将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。

  按要求,湖北将“德”放在了评价标准的第一位,并将此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合格的必备基本要求。凡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,其绩效考核为不合格。其中,师德考核将对照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,特别是为人师表、爱岗敬业、关爱学生的情况。

  根据新出台的考核办法,该省对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还包括教学工作量、教学过程、教学效果等。其中,教师组织课外实践活动、文体活动以及寄宿制学校教师对学生的课外辅导等也应计算工作量。

  根据要求,教师的绩效考核每学期组织一次,校长的绩效考核由上级教育部门组织实施,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。